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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芬必得】布洛芬缓释胶囊0.3g×20粒-天津史克制药
【芬必得】布洛芬缓释胶囊0.3g×20粒-天津史克制药
本店价格: 14.40 市场价:¥15.10元
商品编码:124548
通用名称: 布洛芬缓释胶囊
商品规格: 0.3g×20粒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10900089
生产企业: 天津史克制药
产地信息: 国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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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药品名称: 通用名称:布洛芬缓释胶囊
商品名称:芬必得
英文名称:Ibuprofen Sustained-Release Capsules
汉语拼音:Buluofen Huanshi Jiaonang 
成份: 本品每粒含布洛芬0.3克。辅料为:糖、淀粉、硬脂酸、聚乙烯吡咯烷酮。 
性状: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。 
适应症: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头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痛经,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 
规格: 0.3克 
用法用量: 口服。成人,一次1粒,一日2次(早晚各一次)。 
不良反应: 1.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
2.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 
禁忌: 1.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
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3.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。 
注意事项: 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2.对本品及其其他解热、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。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3、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
4.必须整粒吞服,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。
5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
6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
7、胃肠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8.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60岁以上、支气管哮喘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)。
9.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有消化性溃疡史、胃肠道出血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。
10、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、肝、肾、功能损害、视力、听力障碍、血象异常、胸痛、气短、无力、言语含糊等情况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
11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
12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3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4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 
药物相互作用: 1.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
2.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
3.本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
4.本品与呋塞米(呋喃苯胺酸)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;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
5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 
贮藏: 密封保存。 
包装: PTP铝塑/聚氯乙烯/聚偏二氯乙烯硬片泡罩板,每板10粒,每盒2板。 
有效期: 36个月 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10900089 
作用类别: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。 
执行标准: 《中国药典》2005年版二部 
说明书修订日期: 2008年12月15日 
药理毒理: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,具有镇痛、解热和抗炎的作用。且为缓释剂型,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。每服用一次,可持续12小时止痛。  
生产企业: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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